一、 标准概况
标准编号:WB/T 1130-2023
标准名称:《物流大数据共享系统功能通用要求》 点击查看标准全文
发布时间:2023年7月7日
实施时间:2023年8月1日
二、标准制定背景
近年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和《“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推动物流数字化转型,强化物流数字化科技赋能,促进物流数据互联互通。这为物流大数据共享系统的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强调了数字化在现代物流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国家的政策支持使得“共享”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旨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以提升物流行业的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增长。
“十四五”期间,社会物流总额持续增长,2021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35.2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2%。2022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47.6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4%。2023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为352.4万亿元,同比增长5.2%,增速比2022年提高1.8个百分点。2024年一季度社会物流总额88.0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9%,增速比上年四季度加快0.5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
社会物流总额持续增长的同时,物流业的数字化转型也在不断深入。现代信息技术在车货匹配、运输路线优化、库存预测、设备修理预测、供应链协同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产生了大量物流大数据。但目前物流大数据没有统一的共享环境和统一的接口方案,难以实现数据共享和分析,这些因素直接导致物流大数据处理存在漏洞,安全性亟待加强。在此背景下,制定了《物流大数据共享系统功能通用要求》行业标准。
三、标准主要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物流大数据共享系统功能架构、功能模块要求以及对外接口要求。
1.共享系统功能架构的内容包括:
(1)规定了“大数据处理框架模块”在物流大数据处理,针对不同物流数据的收集、存储、备份恢复、过滤清洗和挖掘分析等方面应具备的功能。
(2)规定了“数据组织与分类模块”在对处理后的物流数据分类,不同物流数据的目录生成、公开和查询等方面应具备的功能。
(3)规定了“总体资源管理模块”在统一调配共享系统中的物流数据资源以及支撑物流运作的各类软硬件资源等方面应具备的功能。
(4)规定了“系统安全模块”在物流相关方数据接入认证、权限与访问控制、隐私保护,物流实施过程中数据的接入认证、权限与访问控制和安全性校验等方面应具备的功能。
2.共享系统功能模块要求的内容包括:
(1)规定了“大数据处理框架模块”在采用物流信息技术收集数据,符合特定存储要求,冗余数据备份,处理敏感信息,运用智能算法挖掘分析等方面应具备的功能。
(2)规定了“数据组织与分类模块”在分类归纳数据生成目录,将数据目录提供给物流应用并支持物流应用的查询等方面应具备的功能。
(3)规定了“总体资源管理模块”在注册管理物流数据资源和支撑物流运作的软硬件资源,制物流数据资源等方面应具备的功能。
(4)规定了“系统安全模块”在进行请求接入认证,授予权限和访问控制,进行隐私保护和安全性校验等方面应具备的功能。
3.共享系统对外接口要求的内容包括:
(1)规定了“共享系统和基础数据池系统接口”在通过验证码证明合法性,通过发送请求、接收应答以及记录日志方式建立或关闭连接,支持实时接收数据等方面应具备的功能。
(2)规定了“共享系统和物流应用系统接口”在根据物流活动中不同业务分类提供数据需求,建立或关闭共享系统和物流应用系统之间的连接,查询、订阅和推送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的功能。
四、标准实施的意义
标准的实施,将对优化物流企业资源配置、提升物流行业数字化水平,推动智慧物流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物流企业可运用物流大数据共享系统中的各个功能模块,实时获取物流的各种资源和数据,支撑企业快速响应和提供最佳服务。还可以利用物流大数据共享系统和对外接口可以实时对物流的产品进行溯源追踪,动态监测产品物流信息,提升物流服务水平。